重庆-2025-08-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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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三十七中学新校区(桃花源高级中学)家具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修改的内容:
*.原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并于*** * ** * * ** **:**(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修改为“……并于*** * ** * * ** **:**(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原招标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中“** ** * ** * ** **:**(北京时间)”修改为“*** * * ** * ** **:**(北京时间)”。
*.原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中“(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中 “ *** * 年 * 月 ** 日 **:** ”修改为“ *** * 年 * 月 ** 日 **:** ”。
(二)原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 * 年 * 月 ** 日 **:**;
*.原招标文件“开标时间”修改为:*** * 年 * 月 ** 日 **:**;
*.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 * 年 * 月 ** 日 **:**;
*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二、技术要求”中“( 三 ) 样品要求 ”中“ * .样品提供时间”修改为: ** ** 年 * 月 ** 日 **:**至**:**。
( 三 )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一)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 “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询问和质疑
*.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 徐州市第三十七中学 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 徐州市第三十七中学 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徐州市第三十七中学 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 徐州市第三十七中学 依法处理。
*.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 ***邮寄。
联系部门: 徐州市第三十七中学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徐州市泉山区煤建三街 *号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第三十七中学
单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煤建三街*号
联系人:顾友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号
联系人:王加和
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加和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