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8-08 00:00:00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示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三、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四、项目名称:软件合作研发指导服务
五、预算金额:******元
六、项目内容:采购软件合作研发指导服务
七、申请理由:
为了落实集团党委会关于省勘察设计大师培养要求,需要扶持培养人选开展高水平技术研究,申报高等级技术奖项,同时由于人工智能技术高速发展,需要因时顺势开展建筑设计智能化技术应用研究。
经了解业内情况,北京大航品智科技有限公司正在主持开发智能化建筑设计软件,目前已形成*.*版,后续需要在国产***平台上进行开发,并扩大应用范围,增加审核等模块。我集团目前已全面转入国产中望***设计平台,正在该***平台上开发建设协同设计系统,可以很好地契合上述智能化建筑设计软件的后续开发情形。因此,集团决定与北京大航品智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智能化建筑设计软件合作研发,并与该单位联合申报住建部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争取获得高层次奖项。同时,在软件开发成功后,集团可以获得未来商用的优惠条件。
合作研发过程中,需要该公司对集团设计人员使用上述智能化建筑设计软件*.*版开展后续具体研发应用进行指导,因此拟向北京大航品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北京大航品智科技有限公司
九、拟定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号**层*****号。
十、论证人员专业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职称 | 专业人员单位 |
蔡钧 | 高级工程师 | 温州市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杨伟勇 | 工程师 | 温州诚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周建丽 | 高级工程师 | 温州市龙湾佳丰机械有限公司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论证意见:经审查并结合采购单位实际情况,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的要求,论证小组认为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北京大航品智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是合适的。
十一、公示期限:*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部门提出异议。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采购监督部门:温州设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
十四、附件:
论证意见
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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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合作研发指导服务*单一来源论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