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挂牌公告】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工之家一楼商业用房(超市)
2025-08-08
安徽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安徽省-挂牌公告】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工之家一楼商业用房(超市)
安徽-2025-08-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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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工之家一楼商业用房(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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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工之家一楼商业用房(超市) |
转让方名称 |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项目类型 | 其他资产 |
挂牌价格 | ***.**** | 挂牌期间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 |
转让说明事项 | *、准予经营范围和禁止经营范围 (*)超市准予经营的范围 超市经营业务范围为师生生活必需品及其它生活日用商品。生活必需品包含但不限于:速食类(桶装、袋装方便面、火腿肠等)、水饮类(矿泉水、碳酸饮料、果汁饮料、茶类饮料、功能性饮料等)、牛奶类(巴氏奶、低温鲜奶、酸奶等)、洗涤类(洗衣粉、洗衣液、洗衣皂、洗洁精等)、洗护类(洗发膏、洗面奶、香皂、沐浴露、牙膏、牙刷、面霜、女性卫生用品等)、生鲜水果类(禁止售卖生切水果)。 (*)超市禁止经营的范围 不得经营香烟、酒类(包含但不限于白酒、啤酒、红酒及含酒精饮料等)、管制刀具、电炉、热得快、电饭锅、电熨斗、燃气燃油炉、酒精炉、蜡烛、烟花爆竹、孔明灯、打火机、现场制售热食食品(包含但不限于烤肠/烤山芋/玉米/茶叶蛋等)、各种自制饮品、快递、药品、医疗器械、通讯服务(含手机维修及手机卡出售)、彩票销售、打印复印服务等校园内禁止销售的商品及服务。 *、特别提示 (*)《房屋租赁合同》按照合同年度一年一签,承租方在上一合同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承租下一合同年度,具体考核办法详见《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超市租赁经营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如申请不续签合同须提前三个月向学校书面申请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承租方应当在成功承租标的(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正式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下同)之日起***日完成标的装修,并在成功承租标的之日起一周内正式营业。 (*)意向竞租方如需勘察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勘察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勘察时间。 *、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承租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