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5-08-08
福建/莆田 中标结果
物业管理服务(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莆田-2025-08-08 00:00:00
福建/莆田-2025-08-08 00:00:00
物业管理服务(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融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梅新村峡梅路**号办公楼*层**室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福建融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按采购内容及要求和合同要求 | 按采购内容及要求和合同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批 | 按采购内容及要求和合同要求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郑林晓武 |
| 评审专家: | 郑艳梅 、 吴建灿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以下标准得**%进行计算收取,中标价***万以下部分按*.*%收取。
(*)按照莆田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莆财购[****]**号)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物业管理服务:*.****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审查,各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莆田市荔城区拱辰中心小学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拱辰社区东岩路
联系方式:郑老师/***********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宥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康宁三道街***栋*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许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宥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许先生/***********
宥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