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5-08-08
山东/聊城
招标采购
石林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山东/聊城-2025-08-08 00:00:00

石林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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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石林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规模约****万元(含勘察设计费)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石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招标计划发布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南石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经办人: 张云波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晟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吉春文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石林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标地点: 石林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石林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勘察内容:完成本项目详细勘察、物探、地形图测量等工作,并出具工程详细勘察报告,承担勘察缺陷责任及相关后续服务,且须满足招标人及项目实际需要; (*)设计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确保设计成果通过审图并取得审图合格证,提供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后续服务等,设计成果满足项目所有使用功能需求。 (*)施工内容(含设备采购安装):根据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内容,以及本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竣工图编制、结算上报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审核;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移交、归档;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 注:以上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在实施阶段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程范围及内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石林彝族自治县****与巴江交汇点西北片区,北虎山加油站西侧。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须达到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一方。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三项要求: (*)勘察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由牵头人提供)。 *.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含副高级)技术职称资格。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除外)。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高级工程师(含副高级)技术职称资格,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除外)。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除外),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并以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须由不同一人分别担任。 *.财务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年、****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不足*年的无须提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投标人信誉: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规定的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曾被列入但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除的除外,由投标人在相关网站查询附截图,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出开始到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前的相应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项目负责人资格: 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含副高级)技术职称资格。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除外)。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高级工程师(含副高级)技术职称资格,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除外)。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除外),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并以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须由不同一人分别担任。
业绩要求: 无。
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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