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物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8-08
福建/福州
招标采购
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物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福州-2025-08-08 00:00:00

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物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物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本公司受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物业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物业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

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物业项目

*.**

******.**

物业

管理

*.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服务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不含电梯维保和消防维保。

*.本项目为*+*+*(年)服务,中标单位服务考评须达**%以上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顺延。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号)要求: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随身携带材料: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代表是单位负责人(法人),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授权人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天*:**—**:**、**:**—**:**(北京时间)到福建天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接受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北京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天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安路***号锦绣家园*幢***室)。

**.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账户:

招标文件售价***元,缴后不退。

名:福建天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号:*******************

采购人: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

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华侨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福建天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安路***号锦绣家园*幢***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法:************

公司微信:******

电子信箱:*******@***.***

**.以上如有变更,[福建天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通过电话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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