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安福中等专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赣鑫磊政采字[2025]20号)变更公告
2025-08-08
江西/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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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安福中等专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赣鑫磊政采字[2025]20号)变更公告
江西/吉安-2025-08-08 00:00:00

[安福县]安福中等专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赣鑫磊政采字[****]**号)变更公告

  • 【信息时间: **********】

安福中等专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赣鑫磊政采字[****]**号)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赣鑫磊政采字[****]**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福中等专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点变更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参加投标享受的政策:*、强制节能产品:本项目采购标的中 信息展示屏(一体机)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政府强制节能产品并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截图,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按 (*) 标准执行: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不适用。 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需提供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附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环保查询截图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下载补遗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福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安福县高新产业园区裕元北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号汇金广场五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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