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榔桥镇双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育秧中心项目*育秧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泾县榔桥镇双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育秧中心项目*育秧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因原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小型三轮车设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无法满足项目履约条件,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二)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一位成交供应商“芜湖传靖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原中标信息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芜湖传靖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鸠江经济开发区鸠江电子产业园综合楼****室****
成交金额:叁拾柒万贰仟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叁拾叁万肆仟捌佰元整(******.**元)
*、原主要标的信息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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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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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乘坐式高速水稻插秧机
品牌:力耕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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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更正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用包干。
*.*金额为****.**元。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华允(安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榔桥镇榔黄路*号、泾县泾川镇名都城***、***,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榔桥镇榔黄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允(安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名都城***、***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先生、卜工
*****;*****;*****;电话:***********、***********
六、附件
*、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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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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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