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8-08
山东/滨州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山东/滨州-2025-08-08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横琴子期中学新校区厨房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山市亿达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港义路*号*座之*卡

被投诉人*:珠海市联合耀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号**楼****

被投诉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都师范大学子期实验中学

地址: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琴政路子期实验学校

相关供应商:山东卢舍厨业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兴福镇魏庄村曹纯路口往西***米路南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横琴子期中学新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单位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被投诉人未正面答复“刀具消毒柜”的质疑问题,答非所问,避重就轻,涉嫌与中标供应商串通,包庇其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的违法行为。*.被投诉人针对“干手器”质疑的答复属于强行狡辩,刻意偏袒中标供应商,涉嫌串通,包庇违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事项 *、* 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