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2025-08-08 00:00:00
****年沛县农村道路(镇镇之间)路面黑化工程*鹿楼****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年沛县农村道路(镇镇之间)路面黑化工程*鹿楼****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沛县农村道路(镇镇之间)路面黑化工程*鹿楼****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年沛县农村道路(镇镇之间)路面黑化工程*鹿楼**** 卢房线,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时间(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各*份加盖电子签章;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各一份加盖电子签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无在建工程 *、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的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第四开标室(沛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焦聪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云创科技园**栋西三层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沛县鹿楼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鹿楼镇
联系人:朱青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恒景国际花园***幢****室
联系人:焦聪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聪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