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08-08 00:00:00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换代项目子项目(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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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换代项目子项目(二)二标段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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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①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产品经营范围); ②供应商须提供拟投标产品相应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 ③(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本地区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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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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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床检验设备 | 细菌药敏鉴定仪 | 台 | * | ******.** | 是 | 标的**临床检验设备:标的详细参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否 | 否 | 否 | 否 | |
* | **********色谱仪 | 离子色谱仪 | 台 | * | ******.** | 是 | 标的**色谱仪:标的详细参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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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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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投标报价 | **.** |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报价分满分。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 **.** | *、带*的技术指标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他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的**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相比每出现一个负偏离减 *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一般技术指标参数相比每出现一个负偏离减*分,两项减完为止。 注:招标文件中带“*”的技术指标、参数,供应商须在技术要求响应表中逐项列明响应情况,并提供所投产品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报告、厂家官网截图、产品介绍彩页、技术白皮书或技术说明书等)予以佐证,未体现的技术指标、参数视为负偏离。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中标无效,采购方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质量管理方案与保证措施 | *.**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适用性和兼容性、产品质量检查依据、产品易耗易损的零配件的供应及报价、产品的损坏换新等内容: ①方案与保证措施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和方案,措施得当,非常细致、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制定 了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分; ②方案与保证措施内容完整,但是缺乏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具体描述,有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可以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分; ③方案与保证措施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全面、不细致,缺少质量管理体系的得*分; ④方案与保证措施内容不合理,无针对性,没有制定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的保证措施和方案,没有质量管理制度,得 * 分。 ⑤未提供不得分。 |
* | 供货方案 | *.** | 投标人依据项目需求,提供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计划、进度保障措施、供货保障人员配置、供货运输方案等内容): ①供货方案针对性强,内容详尽具体,能兼顾考虑到供货过程中有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进度保障措施明确,人员配置完善合理详实,人员职务职责,分工明确;供货运输方案安全稳妥,装车、押运、运输人员保障办法完善、运输安全监管措施齐备的得*分; ②供货方案详尽,有科学的统筹规划,能兼顾考虑到供货过程中有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进度保障措施合理;有供货保障人员明细表;供货运输方案可行且完善的得*分; ③供货方案内容完整,有基本的供货计划及供货运输方案,进度保证措施有条理,计划配备的供货保障人员描述完整的得*分; ④供货方案过于简单,供货计划配备的供货保障人员、进度保障措施及供货运输方案描述笼统,上述所列举个别内容且内容不完备的得*分; ⑤未提供不得分。 |
* | 培训方案 | *.** | 投标人依据项目需求,提供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人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维护人员设备操作、设备保养、设备培训以及培训计划(含培训老师情况、时间及次数)培训内容、培训考核计划等内容): ①培训方案完善、计划详细、具体,有明确的培训目标及任务,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安排详细明了,能够保证培训效果的得*分; ②培训方案较为完善,计划较为详细,培训方案及培训目标、任务安排不够明确,但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 ③培训方案内容可行性和针对性不足的得*分; ④培训方案内容不具体,有缺项,无针对性的得*分; ⑤未提供不得分。 |
* | 售后服务 | *.** | 投标人依据项目需求,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具体对接人员、故障处理时限、备品配件、具体处罚条款、优先处置、应急预案等内容): ①售后服务内容详细具体、响应到位、有详细保障措施、售后体系健全、售后机构设置完善,针对质保期内若出现无人响应或响应不及时的处罚措施详细、有效、保障性强,备品配件充足供应,有相应的应急预案,且贴合项目实际情况凸显本项目特点和特殊性的得*分; ②售后服务内容详尽,针对本项目有明确的售后机构设置,有针对故障提供的明确的补救措施,针对本项目质保期内若出现无人响应或响应不及时的处罚措施简单,针对本项目提供备品配件的,有应急预案,且能够结合项目情况符合本项目特点和特殊性的得*分; ③售后服务内容完整,针对本项目有明确的售后机构设置的,有针对故障提供的明确的补救措施,有相应的应急预案,且能够结合项目情况符合本项目特点和特殊性的得*分; ④售后服务内容简单,保障措施或处罚措施力度不够,应急预案不够详细具体,仅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简要的得*分; ⑤仅基本能够提供简单的售后服务的措施内容、响应不及时、处罚措施以及简单的售后服务流程、应急预案简单且人员配置数量少的得*分; ⑥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类似业绩 | *.** | 投标人提供****年*月*日至今类似业绩,每个业绩得*.*分,最高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及供货发票,提供材料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提供不全不得分。 |
合计: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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