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2025-08-08 00:00:00
淮安市清江浦区餐饮油烟在线监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淮安市清江浦区餐饮油烟在线监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清江浦区餐饮油烟在线监测服务采购项目(二)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盐城优可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盐城优可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被投诉人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漕运西路***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该项目未依法设置评审因素。该项目在评分标准中将特定行业的业绩设置为评审因素,采购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事实依据:*、商务部分:**分(*)投标人自****年*月以来承接过县区级及以上餐饮油烟监测服务类似项目成功案例的,每提供*个得*分,提供*个及以上得*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投诉事项*:该项目评分标准中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设置为评审因素,这是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投诉事项*:采购人未依法设定评分因素,采购人将废止的国家标准作为评分因素,由此可见采购人不专一,且有为已经取得该证书的供应商做铺垫的嫌疑。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投诉事项*:采购人将投标人或所投设备生产厂家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成熟度****三级的得*分,二级及以上的得*分,没有不得分。法律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事项*:该项目未依法设置评审因素,将与项目需求、商务要求无关及国家非强制性认证的证书设置为评审因素,属于将未在项目需求中列明的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作为评分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投诉事项*:该项目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在评分标准中要求****年*月*日以来任意*个月社保证明作为评审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诉事项*:采购人见验收方案作为加分项,采购人把验收交由供应商编制。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诉事项*:该项目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在评分标准中将优于项目需求的得*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分;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分。等大量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的模糊表述及横向比较方式作为评审因素。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投诉请求:依法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和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清江浦区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