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5-08-08 00:00:00
宿州市总工会****年工会夏令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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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总工会****年工会夏令营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总工会****年工会夏令营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教育旅行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宿州市浍水东路教育大厦一楼***号
成交金额:*****.**元
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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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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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宿州市总工会****年工会夏令营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年*月**日之前,活动时长共四天三晚(具体服务日期由采购人指定)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北关街道北关新城****#楼****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总工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总工会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市政府广场西边通济一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北关街道北关新城****#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