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2025-08-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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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藤财采决〔****〕*号
**********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藤县中学学生宿舍架床采购(重)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文香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广惠街办事处广惠街与学苑路春和景明*号楼*单元***室
被投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中学
地址:广西藤县藤州镇登俊路**号
被投诉人*: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梧州市红岭大厦**楼
被投诉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
地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
五、基本情况
****年*月**日,河南文香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就《藤县中学学生宿舍架床采购(重)》(项目编号:***********************)向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年*月**日,被投诉人*就投诉人的质疑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本次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人递交的投诉书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八条规定,于****年*月**日向投诉人发出《关于限期补正补齐及修正完善政府采购投诉书一次性告知函》,****年*月**日,收到投诉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本机关重新提交了投诉书并依法受理。****年*月**日,本机关向被投诉相关当事人发出了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本机关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天内依法向藤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向藤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藤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