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08-08 00:00:00
远程提讯及检察室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包)
我部于****年*月*日发布了远程提讯及检察室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针对原招标公告中的“五、招标文件申领方式”更正如下:
(三)招标文件申领方式: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
*、针对原招标公告中的“十二、其他补充事宜”更正如下: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无。
(二)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三)服务费及标书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
其他内容不变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公告)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余明智/张琪琦
办公电话: ***********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
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