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青兰山黄干岛新增海水淡化系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08-08
福建/泉州 中标结果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青兰山黄干岛新增海水淡化系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福建/泉州-2025-08-08 00:00:00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青兰山黄干岛新增海水淡化系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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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公司报送的由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青兰山黄干岛新增海水淡化系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组织专家函审,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泉惠石化园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青兰山黄干岛**#泊位工作平台上,不新增用海面积,总投资***.*万元,计划新增*套海水淡化设备,作为消防泵停泵后消防管道内海水置换的备用方案,设备设计总产水规模为***/*,建筑面积为****。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专家函审意见,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海洋相关规划要求,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在严格执行项目“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报告表》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水污染防治。项目海水淡化浓盐水排入湄洲湾,执行《海水淡化浓盐水排放要求》(**/**********),浓盐水排放口处应安装扩散装置;反冲洗水、化学清洗废水利用现有污水池暂存后用船舶运输至青兰山库区,再输送至主厂区(即中化泉州****万吨/年炼油项目)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

海水淡化浓盐水入海排污口排污已完成备案,备案号:**************,入海排污口编码:***********************。

*.噪声污染防治。噪声源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消声隔音、减振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类标准,即昼间≤****(*)、夜间≤****(*)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废机油、废油桶、废弃化学品原料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按规范设置贮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滤芯、废活性炭、废滤膜更换后回收利用;混凝剂、阻垢剂等材料废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利用或相关回收单位处理。

*.环境风险防范。项目建设运行应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进行排污登记。

四、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后,若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六、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由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一个月内,将批复后的环评文件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按规定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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