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2025主体评级机构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2025-08-08
北京 中标结果
无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2025主体评级机构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北京-2025-08-08 00:00:00
无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主体评级机构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
无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主体评级机构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无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主体评级机构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无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主体评级机构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方金城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号院平安幸福中心*座**层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称:无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主体评级机构采购项目

服务内容:无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主体评级机构采购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

项目负责人:崔磊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彦静、赵家柱、陈宝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中标单位业绩公示:

①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年主体信用评级**********

②安徽繁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

③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年主体信用评级**********

④芜湖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年主体信用评级**********

⑤芜湖市产融投资有限公司****年主体信用评级服务**********

*、其它补充事项: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无城镇学府春天南门*******门面房,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无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无为市翠湖路与宝晋路交叉口东方家园*区**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龙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为市无城镇学府春天南门*******门面房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跃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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