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钢铁配套园区钢展路西侧、钢安路北侧20004.2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价格评估项目(交易公告)
2025-08-08
广东/湛江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钢铁配套园区钢展路西侧、钢安路北侧20004.2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价格评估项目(交易公告)
广东/湛江-2025-08-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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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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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钢铁配套园区钢展路西侧、钢安路北侧*****.**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价格评估项目 | ||
中介服务事项 | 出具土地评估报告 | ||
服务内容 | 服务内容: 对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钢铁配套园区钢展路西侧、钢安路北侧*****.**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并出具土地估价报告。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平方米(**,***.**平方米)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
备案要求说明 | 服务要求: *.中介服务机构应在收到评估委托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各三份交给项目业主(另提供三份加盖公章及估价师签名的《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和《评估结果与基准地价对比表》),若项目业主未能于约定日期之前提供资料,影响评估工作的如期完成,中介服务机构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中介服务机构在估价期间需到现场勘察的,须联系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并由该局派人陪同察看。 *.中介服务机构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经项目业主同意,不得迟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交付报告书。 *.中介服务机构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资料负保密责任。 *.中介服务机构必须严格遵守项目业主《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公开选取机构评估地价管理办法》(湛部规********号)有关规定。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服务金额 | ¥**,***元 |
金额说明 | 按《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公开选取机构评估地价管理办法》(湛部规********号)标准及我局局务会会议精神,本服务金额估算共*****元,平均每家采购服务金额为****元。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截止报名时间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