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编号为陕(****)定边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铁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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