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门-2025-08-08 00:00:00
天门市财政局关于对天门职业学院高职扩建校区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天门职业学院高职扩建校区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望舒启航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革新大道***号三层****号
被投诉人:天门职业学院
地址:天门市学院路特*号
相关供应商*: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航天路*号
相关当事人:天门市仁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门市西湖路新文化宫*栋*楼
三、基本情况
天门职业学院高职扩建校区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计划备案号*****************),由代理机构天门市仁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月**日组织开标评审,*月**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因不满意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门市财政局提交《投诉书》。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中标方同一种采购内容出现多个报价,其投标无效。
*.中标方所提供的**无法兼容学校已有的**,中标方所提供的**无法兼容学校已有的**,技术架构上存在重大缺陷。
*.中标方所投安防类产品型号出现大量与官方检测报告型号不符的情况。
*.中标方所投“**网络功放终端”不能接入本校已经建成的广播系统,不能由本校已经建成的广播系统统一网络管理并执行下发的网络广播任务。
*.中标方所投的“全数字会议系统主机”,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本机全彩触摸屏显示剩余使用天数”功能。
*.专家评审打分未公平公正,存在畸高畸低的违规行为。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超过了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诉无效。
(*)投诉人的部分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责令中标结果无效,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天门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