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8-08 00:00:00
温州市鹿城区龙方路****商铺两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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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年*月**日**时至*月**日**时开始自由报价,****年*月**日**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标的情况: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用途 | 建筑面积约(㎡) | 年租金底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租期(年) | 产权情况 | 免租期(含) | 招租公告期 |
* | 温州市鹿城区龙方路**** | 商业 | **.** | *.**** | * | * | 有 | 无 | *个工作日 |
二、承租人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未被列入市工业与能源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以不在委托方提供的名单内为准)。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整体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四舍五入取整数至百位)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以后的租金均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天内一次性付清。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
*、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资产展示安排:****年*月*日上午*时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举报:*************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举报:*************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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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