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2025-08-08 00:00:00
临汾市人民医院燃气专业调压站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作者: 临汾市人民医院临汾市人民医院拟对燃气专业调压站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临市医单【****】***号
*.项目名称:燃气专业调压站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临汾市人民医院燃气调压站位于医院西南方位,与污水处理相邻,负责为锅炉房、食堂提供燃气,为确保燃气正常供给,现需对燃气调压站的维保项目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元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理由:燃气调压站设备调节使用燃气用户的燃气压力,燃气易燃易爆,危害性大,依据《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燃气设施的管理和维修由燃气生产和销售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产权所有者负担。燃气调压站属于燃气设施,职能由燃气生产和销售企业进行维护保养,因此计划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维保期限为一年。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太原煤炭气化(集团)临汾燃气有限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华门新天地*号***室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临汾市人民医院行政科研楼三层招标采购科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携带资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其授权代表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注:上述所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一套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提交供应商联系表一份(**纸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有效期*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临汾市人民医院行政科研楼会议室
六、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后勤保障科 招标采购科
联系方式:************ ************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鼓楼西大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