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普通国省道路网资产管理系统及其应用系统(公路智能化养护管理系统)运维保障服务的...
2025-08-07
贵州/贵阳 变更澄清
贵州省普通国省道路网资产管理系统及其应用系统(公路智能化养护管理系统)运维保障服务的...
贵州/贵阳-2025-08-07 00:00:00

贵州省普通国省道路网资产管理系统及其应用系统(公路智能化养 护管理系统)运维保障服务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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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 **:**:**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贵州省普通国省道路网资产管理系统及其应用系统(公路智能化养 护管理系统)运维保障服务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贵州省普通国省道路网资产管理系统及其应用系统(公路智能化养护 管理系统)运维保障服务

项目序列号 :*****************

首次公告日期 :**********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  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  正  后  内  容

*

第三章 评标

办 法及评分

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 法中

的*.评分表

“政策性加

分”

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公示  )范围内的产品,供应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加分,在总得  分基础上,每一项加*.*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 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分,最高不得超过*分。

删  除

*

第三章 评标

办 法及评分

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 法中 的*.评分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国务院第***号令)、贵州省财政厅文件

(黔财采【****】*号)的规定,对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主产品

(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分。 注:本项加分仅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应提供原产地证明材料如生产许可证、现场照片等。

删  除


“政策性加 分”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 黔财采〔****〕*号”规定,删除采购文件 评分表“政策性加分”相关内容;其余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贵州省公路局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号

联 系 方 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名广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油榨街红星美凯龙*号楼**层*****号

联 系 方 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成兴、杨钧凯、何偲绮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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