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5-08-07 00:00:00
长沙市司法局:长沙市法治建设“十五五”规划 起草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法治建设“十五五”规划起草服务采购
(二)项目预算:******.**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或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三、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长沙市司法局
(二)服务内容:
为深入推进法治长沙建设,认真谋划好未来五年的全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拟采购第三方合作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智库)提供长沙市法治建设“十五五”规划起草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三)具体事项:
*.全面评估“十四五”时期长沙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其任务措施清单的实施情况(包括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多维数据采集分析、专题深度调研、编制第三方评估报告等)。
*.起草形成《长沙市法治建设“十五五”规划(送审稿)》(包括法治建设前瞻性课题研究、规划框架文本编制、规划研讨与意见征集、专家论证及审议意见回应等)。
| 序号 | 服务内容 | 金额 |
| * | 全面评估长沙市“十四五”期间全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其任务措施清单的实施情况。包括收集分析“十四五”期间法治建设的实施情况;针对不特定群体、企业等收集法治需求,全面掌握长沙市法治建设的整体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困难;构建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多维度数据分析,对照*张任务措施清单***余项具体工作举措客观评估落实情况,起草形成第三方评估报告。 | *万元 |
| * | 起草长沙市法治建设“十五五”规划。包括法治建设前瞻性课题研究;法治建设规划框架设计;法治建设规划文本编制;组织召开规划专题研讨会;汇总征求意见建议采纳情况;邀请知名专家、教授进行专家评审等。 | **万元 |
| 合计:贰拾万元整 | **万元 |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个月。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三、服务范围及工作要求
(一)团队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近*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业务范围须符合本项目服务要求,具有完成本项目必备的人才和物质条件,有承接法治建设规划(方案)研究起草、法治建设制度设计等相关工作业绩,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起草团队人数应不少于*人,其中全职研究人员不少于*名。团队负责人要求具有正高职称,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且熟悉长沙市情。其他团队成员要求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法学等相关学科教育、研究或服务。
(二)进度要求:
*.第一阶段(****年*月上旬至**月下旬)
(*)深入开展调研,全面掌握全市法治建设的整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群众的法治需求等。
(*)全面评估“十四五”期间全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其任务措施清单的实施情况,起草形成第三方评估报告。
*.第二阶段(****年**月上旬至****年*月下旬)
(*)起草长沙市法治建设“十五五”规划,形成专家建议稿。
(*)组织召开研讨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第三阶段(****年*月上旬至****年*月下旬)
(*)在多轮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修改并形成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组织进行专家评审并形成送审稿。
*.第四阶段(****年*月底前)
(*)依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等相关会议审议,及时回应各类审查意见。
(*)公开发布及项目验收。
六、验收标准:
五、项目验收
(一)本项目根据长财采购【****】*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二)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责任,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付款要求
(一)付款人:长沙市司法局(国库集中支付)
(二)付款方式:分期付款,第一次付款:在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开具相应金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二十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第二次付款:项目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成交供应商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二十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三)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业务资料费、人员成本费、交通费、通讯费、报告撰写费、利润税金、必要的保险费用和组织专家论证费用等全部费用的总和,该金额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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