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5-08-07 00:00:00
长沙市芙蓉区农业农村局:芙蓉区犬只留检场所和犬患处置专业队伍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采购项目名称:
芙蓉区犬只留检场所和犬患处置专业队伍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要范围为:负责芙蓉区内流浪犬只的救助、捕捉、处置等专业服务工作。负责芙蓉区内发现的受伤、病弱、饥饿、受困、迷途及收缴的野生动物的保护救护服务工作。
采购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合同期限:三年(一年一签)。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三年(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成交人提供的符合招标要求的区域范围。
*、服务犬数量:不少于***只/年。
*、服务响应:具备**小时响应能力并拥有相应的交通工具,接到***派警电话时,在长沙芙蓉区范围内按公安机关要求时限到达,可在城区范围内设置临时出警点。
五、服务标准:
服务内容、相关标准
(一)采购目标及功能
承担流浪犬、狂犬、病犬的收容、救助和检验,没收禁养犬的接收、检验,以及饲养留检所内的犬只及无公害处理等工作。设计容量不少于***只/年,用于收容、救助、处置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狂犬病犬等犬只。犬只留检所实行社会化模式运作,借用社会资源和力量参与,由专业机构提供专业化解决方案,提供所需全部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风险。
(二)相关标准、规范
*、供应商提供犬只留检所的固定、大型设备,如人员办公设备、犬舍设备、医疗器械设备、犬只处理设备等,同时按业务需求提供办公耗材、犬用品,如犬只诊疗、犬只护理、医药耗材、犬粮等,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正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的规范标准。
*、供应商必须拥有不少于*辆犬只救助运输车辆和必要捕犬器材(抄网、犬笼等),车辆维护费和行驶产生的油费由供应商负责(车辆必须为供应商所有或租赁,提供车辆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供应商自备清洁卫生工作所必要的工具、药物、清洁剂、安全设备等材料。
*、日常卫生垃圾清运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并清运到政府指定的垃圾场。
(三)采购的内容(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
*、日常运作管理内容
(*)犬只留检场所的总体运营统筹,日常事务管理,处理公共关系,每月出具服务报告。
(*)犬只留检场所的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耗材管理,人员值班出勤管理,工资结算,整理犬只档案、员工档案,汇总各项运营每月预算与结算,物资采购,后勤保障。
(*)建立接收犬只的档案,犬只信息录入系统,犬只照相,打印接收回执。
(*)负责接收后留检所内犬只诊疗,建立犬只诊疗档案,制定犬只医疗、日常活动方案,药物管理,犬只疫苗注射,犬只绝育,记录犬只诊疗情况,制定所内防疫和隔离规范。
(*)负责留检所内犬只喂养,日常护理,调配犬粮,消毒清洁犬舍。
(*)养犬工作人员培训,宣传推广文明养犬知识。
(*)负责留检所财产安全、维护秩序、安全防范,其他所内保卫保障工作。
(*)负责留检所内整体清洁卫生。
(*)负责救助流浪犬只和组织救援队捕捉违法犬只、喂养。
(**)犬只疫苗按量去政府领取(或供应商自己提供正规、安全的犬只疫苗)。
*、日常运作管理要求
(*)供应商负责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专业化、规范化、高水平的服务。
(*)供应商负责配备犬只留检所的管理人员以及与工作相应的全职工作人员,对所有员工必须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垃圾粪便的清理,进行无害化处理,动物饲养、医疗诊治、安全捕捉运输动物的方法。
(*)留检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必须熟悉犬只管理业务,犬只基本特征,基本医护常识培训,掌握清理、犬只饲养、安全捕捉运输犬只的方法,掌握如何安全人道地接触易怒和有攻击性的犬只,根据工作岗位接受相应工作规范培训,并对计划的重要性有全面地了解。
(*)供应商需提供犬只维持生命活动、机体生长、日常活动消耗,保持个体健康所需要的营养物质,适用于犬只食用的合格标准犬粮。
(*)供应商需按照有关操作规范,定期登记犬只病、伤、死亡记录及犬只疫苗接种记录。
(*)供应商因管理不善,导致留检所内犬只丢失、死亡,由此引发的纠纷,供应商全权承担相关责任。
(*)留检场所应符合《长沙市犬只留检所建设基本标准及运行流程》的要求,占地总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且防疫达到合格标准,并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供场所面积证明材料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工作人员及设备配置需求
(*)本项目最低配置人数不少于*人,工作人员要相对稳定,相互独立,且供应商必须为在岗期间的工作人员购买符合国家规定和要求的人身安全意外险;
(*)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有统一整齐的制服,供应商应为清理犬笼和活动场地、捕捉流浪犬的工作人员提供橡胶或者塑料的靴子、手套、防护服。
*、工作人员总体要求
(*)动物保护意识强。
(*)身体健康,须具备健康证。
(*)掌握一定的养犬知识。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护犬只留检所公共设施和设备,无违法犯罪记录。
*、各岗位具体要求
(*)行政管理人员:统筹留检所日常管理,能熟练操作****、*****等办公软件,熟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有财务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诊疗护理人员:配备不少于*名的兽医,兽医须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熟悉犬只种类,掌握犬只基本医疗常识,熟练掌握护理犬只技巧,负责犬只治疗和做绝育手术、饲养护理及打扫犬舍卫生等,有相关工作经验。
(*)犬只捕捉人员:负责车辆驾驶及捕捉犬只,**周岁以上,**岁以下的男性,无不良驾驶记录,掌握一定的车辆维护知识,具备扎实的驾驶技巧,准驾车型要求取得*照以上,遵守交通法规,有良好的行驶安全意识,工作期间不能饮酒,定期自行检查车况,有相关工作经验。
*、工作人员待遇要求
(*)供应商每月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长沙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由于从事的是犬只的护理工作,供应商应考虑全职工作人员的劳工福利及其职工保护,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为其购买人身伤害保险以保障其人身安全。如发生劳资纠纷,由供应商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对于工作人员工作程序不当等自身因素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而带来的后果应自行承担责任。
六、验收标准:
服务验收考评标准
乙方每月应如实出具服务报告,内容包含必备的工作人员配置、犬粮、药品消耗量等工作情况。甲方每半年开展一次现场服务质量考评工作,出具服务质量考评意见,并通报乙方。根据“服务质量考核表”的内容进行考核,考核低于**分的,甲方将有权扣除协议价款*%的金额作为违约处罚,低于**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芙蓉区犬只留检场所和犬患处置专业队伍服务质量考评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标准 | 得分 | 扣分原因 | |
* | 制度建设 | *、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公示人员基本信息,明确日常运作规范要求; | **分 | *、每项分值*分。 | ||
*、制定犬只饲养、医疗等日常管理工作方案,制定留检场所防疫和隔离规范,并严格执行。 | ||||||
* | 台账管理 | *、建立并动态更新每只犬只的纸质和电子台账(包含犬只的接收、领养、无害化处理、诊疗等情况),在养犬管理信息系统中做好日常数据录入和更新; | **分 | *、每项分值*分。 | ||
*、建立留检所狗粮、消毒液等消耗性物品的进出台账,进出库清单,确保备用消耗品充足; | ||||||
*、加强兽用药品的管理及犬只疫苗注射管理,建立兽用药品(含生物制品)等消耗性物品的进出台账。 | ||||||
*、建立每起野生动物救护电话的纸质和电子台账(包含来电人姓名、联系方式、野生动物发现地点、品种、健康状态、野生动物放生、救护或转移、死亡等情况),转移至救护中心的需提供相关接收单佐证,每月**日前更新。 | ||||||
* | 犬只管理 | *、做好犬只及场所清洗、消毒等日常管理,严禁虐待动物; | **分 | *、每项分值*分,每次检查发现一个问题扣*分,发现犬只转卖问题扣*分。 | ||
*、做好犬只绝育及犬只无害化处理工作; | ||||||
*、严禁将留检的犬只转卖。 | ||||||
* | 巡查处置 | *、及时救助、捕捉、处置违法犬只、流浪犬和做好野生动物救护服务,做到有呼必应,落实**小时值班值守要求; *、每周在辖区开展*次巡查, 及时捕捉街面无主或流浪犬只,文明创建或者其他时段服从调度安排。(提供巡查现场水印照片) | **分 | 未履行规定要求及时巡查、响应处置的,每次扣*分,扣完为止。 | ||
* | 社会公益 | 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配合芙蓉区内社区或学校开展流浪犬、狂犬免疫知识等社会化服务。 | *分 | 未履行要求的,每次扣*分,因管理不善产生社会舆情的,按照影响程度每次扣*~*分,扣完为止。 | ||
* | 负面清单 | *、考评周期内是否有犬只非正常死亡率超过总数的**%的,如有,扣除服务费用的**%; *、考评周期内是否出现犬只丢失,如有按***元/只扣除; *、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造成项目无法正常运作、社会影响恶劣的(如被上级通报批评、 被巡察、审计部门发现问题严重、影响留验所正常运作、被新闻媒体报道负面情况查证属实的),扣除服务费用的**%至***%。 | 无分值 ,根据 结果处 理 | 其中:第*点,根据问题 的严重程度情况,由采购与公安机关研究决定。 | ||
合 计 | ||||||
考评结果及意见 | 考评小组人员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服务单位意见(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七、其他要求:
(一)结算方法
*、付款人:长沙市芙蓉区农业农村局(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按半年度支付,每半年工作完成并经采购人考核验收确认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共支付两次。服务犬数量少于***只/年时,据实按中标单价结算;服务犬数量大于***只/年时,按中标总价结算。
*、考核措施:根据“服务质量考评表”的内容在付款前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每次考核低于**分的,采购人将有权扣除合同价款*%的金额作为违约处罚。
(二)供应商必须做好作业车辆、设备设施及其员工的管理工作,如作业车辆、设备设施或其员工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供应商必须随时接受并配合采购人、专项检查小组、上级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必须无条件完成采购人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四)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供应商员工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或侵犯员工合法权益而与其员工产生纠纷,导致其员工向采购人或相关政府或政府部门上访、闹事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责令供应商整改到位,供应商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对采购人造成恶劣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
(六)本项目年度服务犬数量不少于***只/年,如有超过年度服务犬数量标准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免费提供服务。
(七)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场地材料,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明确说明及承诺。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 长沙市芙蓉区农业农村局:芙蓉区犬只留检场所和犬患处置专业队伍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