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国道双溪路段中央隔离护栏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2025-08-07
湖南/怀化 中标结果
209国道双溪路段中央隔离护栏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湖南/怀化-2025-08-07 00:00:00

***国道双溪路段中央隔离护栏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国道双溪路段中央隔离护栏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采购人(全称):洪江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志飞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国道双溪路段中央隔离护栏建设项目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国道双溪路段中央隔离护栏建设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黔财采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国道双溪路段中央隔离护栏建设项目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 ******

合同金额大写:捌拾柒万元整

*)具体标的见附件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项目实施工期**日历天

地点:洪江市

四、付款方式:项目工程完工后并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款不超过合同总价的**%。待财政结算审计后,按财政结算总额支付至**%,缺陷责任期满一年后支付剩余*%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时生效,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

合同订立时间:******

九、合同主体

甲方:洪江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乙方:湖南志飞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俊

法定代表人:杨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洪江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铁道支行

帐号:********************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