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2025-08-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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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山县芳村镇人民政府委托,将于近期就常山县芳村镇污水处理厂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光伏及充电桩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采购文件合法、规范,保证项目采购活动顺利开展,现将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布如下,公开征求潜在供应商及有关专家的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
*.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倾向性和歧视性;
*.采购需求是否具有倾向性和歧视性;
*.是否有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意见的递交与接收
*.意见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前
*.意见递交方式:将书面材料盖章后送至以下地址(可邮寄):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幢*******室,姚剑,*********,同时将****版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并与联系人确认接收,否则视为供应商未提交意见建议。
*.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剑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潜在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其书面材料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电话,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
*.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其书面材料需经本人签字并提供联系电话。
*.意见建议书格式参考附件
五、注意事项
*.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参考所用,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一一进行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常山县芳村镇人民政府
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