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8-07
浙江/金华 招标采购
浙江金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金华-2025-08-07 00:00:00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金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浙江金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浙江金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国企采购)

(五)采购需求:

序号

子项服务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年财务报表审计,出具浙江金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浙江金华金义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详见磋商文件

*

母公司******元

子公司******元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代编、披露等服务

母公司******元

子公司******元

*********年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代编、披露等服务

母公司******元

子公司******元

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可以委托供应商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其中: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议确定,其中:*、专项咨询服务,不超过成交供应商半年度及附注代编、披露等服务的报价金额;*、鉴证服务,不超过供应商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报价金额。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

(*)近三年有同类服务业绩。

三、获取磋商文件:

(一)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二)获取地点: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三)未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工本费: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潜在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供应商应于****年*月**日**:**时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本次磋商将于****年*月**日**:**时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开标,供应商可以委派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作为供应商代表时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人进入磋商现场。

六、磋商保证金:无需缴纳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介: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

(二)未按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号)第*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成交(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成交)资格。

九、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金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宏业路****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颜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号

电子邮箱:******@**.***

项目咨询联系人:朱女士 谢先生 联系方式:***** ********

项目报名、质疑联系人:包女士 联系方式:***** ********

财务、成交通知书、发票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方式:***** ********

合同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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