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08-07 00:00:00
食堂设施设备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慈溪市明月书院的委托,就食堂设施设备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食堂设施设备等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组织类型:委托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 简要规格描述 | 交货期 |
* | 食堂设施设备等 | * | 批 | ******元 | 慈溪市明月书院食堂设施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 | 签订合同后**天完成交货安装。 |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时间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慈溪市胜山镇工贸大厦*座**层****室)。
(*)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号码,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以记名方式登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响应,其响应将被拒绝。
(*)提示:投标人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的招标文件与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由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招标文件售价: ***元 (售后不退)
八、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提交地址:慈溪市胜山镇工贸大厦*座**层****室
*.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慈溪市胜山镇工贸大厦*座**层****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通过投标人的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入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及用途栏中注明本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收款单位: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孙塘支行
银行帐号:**** **** ****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慈溪市明月书院
地址:宁波市慈溪市二灶潭路****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胜山镇工贸大厦*座**层****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陆海央、岑科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蔡素华
联系电话:*************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