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2025-08-07 00:00:00
|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
| 发布机构: | 昆明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 |
| 名 称: |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轨道公交分局购买 食堂餐饮管理及工作用餐服务 (*********年)的计划 | ||
| 文号: | 关键字: | ||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轨道公交分局购买 食堂餐饮管理及工作用餐服务 (*********年)的计划
“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五个营区食堂餐饮管理及工作用餐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续签合同)服务期**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现合同即将到期,为确保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业务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年版)***;的通知》(昆财综〔****〕**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食堂餐饮管理及工作用餐服务采购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食堂餐饮管理及工作用餐服务(*********年)采购项目(目录代码*****项“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后勤服务—餐饮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
三、项目概况
提供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治安综合管理用房、昆明北站派出所、东风广场站派出所、广卫站派出所、宝丰站派出所五个营区食堂餐饮管理及警务室、屯警点警力工作用餐服务,以及特殊勤务用餐保障。
由于服务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四条要求“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本次服务周期拟定为*年,合同一年一签,按照签订的服务合同支付。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资金:***.**万元。
(二)资金来源:食堂餐饮及工作用餐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费。
五、承接标准及要求
承接方具有餐饮管理、集体用餐配送等相关资质,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确保提供的餐饮服务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的标准规范,按照采购人服务需求提供高质量餐饮保障服务。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