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乐陵市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2025-08-07
山东/德州 中标结果
乐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乐陵市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山东/德州-2025-08-07 00:00:00
山东/德州-2025-08-07 00:00:00
乐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乐陵市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发布人:德州市乐陵市信息发布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二、项目名称:乐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乐陵市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乐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乐陵市五洲东大道*号
*.当事人*:德州恒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邑县临盘街道西安路路东
四、基本情况:
该项目*包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对“服务部分”“备品备件”的评分标准规定为“备品、备件齐全,满足项目要求得*分,备品、备件基本能满足项目要求得*分,投标人提供备品、备件,但配备不完善,无法满足要求不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评分点理论评分应该为*分、*分、*分三档分数,而采购人代表柴某、评审专家贾某在该评分点中打出*.*分、*分、*.*分的分数,其打分超出了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范围,影响了采购公正,该项目作废标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第(十三)项以及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对该项目采购人代表柴某和评审专家贾某给予黄牌惩戒。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