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数字教育试点—智安校园监控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2025-08-07
浙江/金华 变更澄清
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数字教育试点—智安校园监控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浙江/金华-2025-08-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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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数字教育试点—智安校园监控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数字教育试点—智安校园监控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 原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二、采购清单及主要技术参数” | 原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二、采购清单及主要技术参数”中关于“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证明、需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提供公安部报告证明”的表述全部删除。 | 删除后的技术参数中无此表述内容 |
| * | 原磋商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技术商务分“序号*”之“售后服务方案”(第**页) | 根据售后服务承诺和保障(***分)、维修维护响应能力(包括响应时间、维修时间(***分)、根据投标人针对设备运行突发故障的处理(***)等方面进行评分。 | 根据售后服务承诺和保障(*分)、维修维护响应能力(包括响应时间、维修时间(*分)、根据投标人针对设备运行突发故障的处理(*)等方面进行评分。最高得*分,有欠缺或不足的每项(处)扣*.*分,扣完此项分值为止。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以上更正内容,原磋商采购文件中的其他事项不变;磋商采购文件中有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更正后的磋商采购文件详见附件“***更正发售稿”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北山路**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建业东路***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剑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询问):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询问):*************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