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5-08-07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虎林文化馆设备维修更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省久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被投诉人:虎林市文化馆
地址:黑龙江省虎林市建设西街**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庆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跃进佳园*#楼*号车库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关于虎林文化馆设备维修更新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本项目投标人黑龙江省妍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投标,用没有的品牌产品投标。 投诉事项*:本项目投标人中科德汇(黑龙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投标,用没有的品牌产品投标。 投诉事项*:本项目投标人哈尔滨嘉恒科技有限公司虚假投标,用没有的品牌产品投标。 投诉事项*:本项目投标人哈尔滨众博铭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虚假投标,用没有的品牌产品投标。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对虎林文化馆设备维修更新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的投诉事宜进行审查。 关于投诉事项*、*、*、*。经核实,该项目评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违反条例规定,且该投诉事项因未提交相应证据,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另、投诉人与中标结果无实质性利害关系,中标结果与其无法律上的关联性。据此,上述投诉事项均不成立。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虎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虎林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虎林市财政局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