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2025-08-07 00:00:00
项目概况
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庐陵新区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中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庐陵新区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年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庐陵新区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个月),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根据日常考核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以上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①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餐饮业。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响应文件中须由响应人提供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 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航盛大厦*座****。
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代理机构处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可网上提供招标文件)。
售价:*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航盛大厦*座****。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航盛大厦*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含税),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响应文件制作的要求: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并且提供一份存有电子响应文件(加盖公章***版本)的*盘(不退回)。
*.发布公告的媒介:江西省招标投标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庐陵新区大队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旁边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中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航盛大厦*座****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