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2025-08-07 00:00:00
青河县冰花石材、嘉源石材、锦峰石材三处矿山石材废石公开拍卖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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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青河县冰花石材、嘉源石材、锦峰石材三处矿山石材废石公开拍卖转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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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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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青河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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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人 |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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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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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及 竞价期限 |
*.公告期(网上登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须在此期间完成):****年*月*日**:**时始至****年*月** 日**:**时止; *.交易方式:拍卖转让; *.拍卖开始时间:****年*月** 日**:**开始; *.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年*月** 日**:**时止,如需看现场、请与委托方联系进行现场踏勘(需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拍卖地点: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可按拍卖开始时间到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拍卖厅,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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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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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转让标的 |
标的位置 |
中心地理坐标 |
方量(平方米) |
起拍价(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增价幅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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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嘉源石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青河县沃马萨依北(饰面石材用)辉绿岩废料 |
废料位于青河县嘉源石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青河县沃马萨依北(饰 面石材用)辉绿岩矿区范围内 |
东经**°**′**.**”, 北纬**°**′**.**”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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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冰花石材有限责任公司青河县强罕沟(饰面石材用)Ⅲ号辉绿岩矿废料 |
废料位于青河县冰花石材有限责任公司青河县强罕沟(饰面石材用) Ⅲ号辉绿岩矿矿区范围内 |
东经**°**′**.**”,北纬**°**′**.**”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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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锦峰石材有限公司新疆青河县强罕沟锦峰辉绿岩饰面石材矿废料 |
废料位于青河县锦峰石材有限公司新疆青河县强罕沟锦峰辉绿岩饰面石材矿矿区范围内。 |
东经**°**′**.**”,北纬**°**′**.**”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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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青河县;具体位置范围需现场踏勘时向转让方了解清楚。 *.标的权属单位:青河县自然资源局,标的无权属纠纷。 *.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以实际踏勘为准,其他瑕疵情况需由竞买申请人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清楚。 *.对拍卖标的处置形式方面的要求:单独转让。 *.本项目无优先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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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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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遵纪守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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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买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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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联系人:刘雪峰 ,电话:************),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意向竞买人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缴纳保证金,则视为已向委托方进行了咨询并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的方量、现状等,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源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认可标的现状及转让要求,成交后,买受人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转让标的交付类型和交付状况、数量以公告为准,意向竞买人成功竞得后不得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标的搬运事宜由买受人负全责,买受人自行负责完成标的的装卸、运输和清场工作,买受人取运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买受人对标的进行运输及清场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委托方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委托方要求,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不得损坏转让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及违反委托方相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不得因此而影响委托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如给委托方和相关生产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买受人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标的物转移完毕,买受人应进行场地平整并按照相关环保规定将残留垃圾清理完毕,买受人应对运输和清场全过程所有费用及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相关事件,买受人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买受人拉运完成后做好地质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相关事项。 *.交易双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后,买受人付清全部转让款及拍卖佣金后,交易双方开始进行资源交接。 *.需现场勘查的意向竞买人,须提前一天与现场勘查人员联系。联系人:刘雪峰 电话:************。 *.其他未尽事宜见交易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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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买受人的确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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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出价不低于公告内的起始价,拍卖师三次报价无人再次应价或加价,落槌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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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竞买人参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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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登 记 |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书面申请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报名方式:现场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方式等申请。 (二)申请地址: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城北大道****号乐天孵化园南区***幢) (三)申请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①自然人 *.身份证复印件(彩印); *.《承诺书》(制式); *.《竞买申请书》(制式); *.授权委托书(制式); *.保证金到账凭据。 ②法人单位(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彩印);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彩印); *.《承诺书》(制式); *.《竞买申请书》(制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制式、彩印); *.授权委托书(制式); *.保证金到账凭据。 注: *.以上各要件的资料,需按要求签字盖章齐全;提供一式两份; *.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竞买人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意向竞买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由拍卖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拍卖人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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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 纳 交 易 保证金 |
意向竞买人请于北京时间****年*月**日**:**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意向竞买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缴纳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 账户号:****************** (注:打款时须备注项目名称+用途)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买受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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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竞 价程序 |
竞买人获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后,通过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现场竞价时间:****年*月**日**:**开始;地点: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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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向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现场报名、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可咨询拍卖人,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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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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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买受人应与委托人、拍卖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拍卖人将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买受人须缴纳拍卖佣金后进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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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处置 |
*.买受人在完成合同签订与备案、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转让款、拍卖佣金、履约保证金后、买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按原途径无息退还。买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可用于抵扣拍卖佣金等。其他买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原途径无息退还。 *.保证金退还至竞买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竞买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纳入联合惩戒名单,买受人竞买保证金抵扣拍卖佣金后余款转至委托方账户,做为违约金。 (*)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竞买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竞买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竞买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竞买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资产转让合同》的。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转让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且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交易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转让款的差价。原买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委托方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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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 议 方 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联系电话:***********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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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佣金收取 |
拍卖佣金:买受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的*%为拍卖佣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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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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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联系拍卖人查阅委托方向拍卖人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任何要求澄清拍卖公告的竞买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拍卖人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拍卖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买人具有约束力。竞买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竞买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在公告截止时间前,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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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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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及现场踏勘联系人 |
名称:青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雪峰 联系电话:************ 现场踏勘地点: 标的现场(青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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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人 |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马婧李永琪 联系电话:*********** *********** 地址:乌鲁木齐市城北大道****号乐天孵化园南区***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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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买受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批次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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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自然资源局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附件:
*.承诺书(自然人)
*.承诺书(企事业单位)
*.竞买申请书(企事业单位)
*.竞买申请书(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