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红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监测编号G32025GX2000205)
2025-08-07
广西/南宁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云南红河红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监测编号G32025GX2000205)
广西/南宁-2025-08-07 00:00:00
广西/南宁-2025-08-07 00:00:00
云南红河红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云南红河红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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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个周期(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 |
标的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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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公司目前已停产歇业,截止****年*月**日,资产总额****.**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万元、其他应收款*.**万元、预付款项*.**万元;存货*.**万元,投资性房地产**.**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万元、净额***.**万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云南红河红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红河县迤萨镇大黑公土锅石缸 | 法定代表人 | 田家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
成立时间 |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 | ||||||||||||||||||||
经营范围 | 淀粉、淀粉制品、淀粉糖生产销售;农副产品加工销售;水产养殖;畜牧饲养;农,林,果种植;沼气发电;煤炭零售经营;辣木种植、加工(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的按许可证核准范围经营)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职工人数(人) | *人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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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决策文件 | 云南红河红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单位:万元) |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
****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审计机构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
季报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
评估机构名称 | 广西国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书号 | 桂国泰评报字[****]第*****号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 | ***.******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 | ||||||||||||||||||||||
转让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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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转让所持云南红河红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桂出集团〔****〕***号)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放弃(提示:非股东意向受让方报价后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可行权以同等价格受让,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有最终不能受让标的的可能。)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特别告知 | *.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显示: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未考虑委估资产可能存在的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和税项;未考虑上述抵押、担保等事项对估值的影响:未考虑评估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固定资产一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中序号*,名称为宿舍,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红河县房权证迤萨镇字第****号,证载权利人为田家德,根据委托人及被评估企业介绍,实际权利人为被评估企业云南红河红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根据迤萨镇人民政府于****年*月*日出具的《关于红河县万头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扩建工程项目超范围使用整改的情况说明》记载,“红河县万头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扩建工程项目”存在超范围使用问题,超范围用地面积为***.**亩,其中*.****亩为耕地。本次评估时,暂未考虑该事项对企业未来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可能带来的影响。*.标的企业介绍:云南红河红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枫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是一家从事牲畜养殖和销售的综合性公司,为云南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云南省农业行业和红河州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从****年*月起由广西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控股,红枫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其中物资公司持股**%,自然人股东田家德持股**%。红枫公司现有职工*人。红枫公司自建有生态大型养殖场,取得了种畜繁育及动物防疫许可证。红枫公司以万头良种猪扩繁基地、万头优质商品猪养殖基地、大型沼气能源为循环链支柱产业,已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科技+养殖+生态能源+环境保护”的现代农业产业生态循环经济模式,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融为一体,成为红河州农业产业循环经济的典范。先后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被授予“诚信单位”称号、“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称号、“科技创新先进企业”荣誉称号、“云南省非公有制企业创业之星”称号。****年*月底,红枫公司清空生物性资产后,公司进入停产停业资产处置阶段。*.标的企业股东行权方式。标的企业股东拟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相关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云南红河红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经过交易所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其他未尽事项请意向受让方查阅相关备查资料。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元) |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至交易合同签订之日期间,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由标的企业原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人员安置。本次股权转让后不影响云南红河红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与临时用工人员履行临时用工协议,不需要另行安置。*.债权债务。云南红河红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按时支付临时用工人员薪酬,对临时用工人员无其他欠款。云南红河红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账目清晰,债权债务清楚。广西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将股权转让后,云南红河红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持续经营,债权债务由云南红河红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成交签约。(*)成交意向受让方(以下统称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以交易所通知为准)*.交易价款。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交易所在足额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转受让方双方应付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或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结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交易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 | ||||||||||||||||||||||
标的交割 | *.项目成交后,由审计机构对标的企业期间损益(评估基准日次日至交易合同签订之日期间的损益)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出具后、标的企业股权工商变更之前,标的企业原股东对审计的期损益分配形成股东会决议,分配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款后*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凭交易凭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交割无异议双方签署《交割单》。 | ||||||||||||||||||||||
交易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现场展示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覃少昌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至 ********** **:** | |||||||||||||||||||||
报名手续 | *.报名手续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会员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 );③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项目的决议(适用法人组织)。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或签字按手印。(*)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并经转让方确认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次补正机会,意向受让方应于收到交易所通知(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之日起**小时内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注意事项(*)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竞价成交,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补足。*.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多次报价(加价) | 竞价阶梯(元/次)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系统注册报名的手机信号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邱经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下午:**:*****:** | ||||||||||||||||||||||
联系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号宏桂大厦南宁市星湖路**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其他 | 监督电话: ************(交易所) ************(自治区国资委) | ||||||||||||||||||||||
特别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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