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2025-08-06 00:00:00
泾县青弋江生态修复工程蓄水闸液压升降坝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采购(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人 |
名称: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抚宁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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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泾州山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泾县泾川镇稼祥南路(绿宝商业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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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泾县青弋江生态修复工程蓄水闸液压升降坝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采购(二次)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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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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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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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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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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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王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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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中级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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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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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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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徽州区丰乐河三期*蓄水坝、人行桥工程(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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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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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徽州区丰乐河三期*蓄水坝、人行桥工程(二次);*.安庆市下浒山水库工程液压启团机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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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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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衢州市灵杰液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乌江东路**号*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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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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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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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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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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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钱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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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中级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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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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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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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安远县黎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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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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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安远县黎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宁波市奉化区凤凰山岸段生态修复整治工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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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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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芜湖市银鸿液压件有限公司 |
地址:芜湖县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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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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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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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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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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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陶云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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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中级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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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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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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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苕溪南街西延(锦天路***** 省道)综合改造工程及戚家桥区块配套道路工程*液压坝设备采购及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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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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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项目业绩:*.高安市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锦河抬水坝工程液压坝采购和安装;*.沁水县沁河先行区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三河口蓄水闸项目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拉萨河综合整治工程 *#闸建设工程闸门和启闭机设备专业分包;*.苕溪南街西延(锦天路***** 省道)综合改造工程及戚家桥区块配套道路工程*液压坝设备采购及安装;*.锦江水生态治理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百花潭闸坝、下河新村闸坝液压坝设备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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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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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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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新河县长河水利机械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无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水利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