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08-06 00:00:00
灵武市东塔镇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东塔镇设施温棚建设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东塔镇设施温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万元及市财政配套资金**.**万元,招标人为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在黎明村新建日光温棚*栋,总占地面积****㎡;在宋桥村新建蔬菜大棚*栋,每栋面积****㎡,总面积*****㎡;配套轻钢井房*座,总面积**㎡;配套田间道路、排灌、太阳能路灯等室内外基础及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建设地点:灵武市东塔镇
*.* 计划工期:**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 招标范围:灵武市东塔镇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一标段:黎明村新建日光温棚*栋,总占地****㎡,轻钢井房*座,面积**㎡,配套田间道路、供水、供电、太阳能路灯等基础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灵武市东塔镇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一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时** 分至****年**月**日 ** 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武市南薰路
邮 编:******
联系人:杨丹
电 话:************
代理机构: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以北绿地**商城*区*号楼***室
邮 编:******
联系人:贾羽
电 话:************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