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08-07 00:00:00
| 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标的名称 | 清远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阳山运输业务整体权益 |
| 转让底价(万元) | ****.****** |
| 挂牌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资产概述 | 详见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财兴资评字(****)第 ***号)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挂牌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延牌条件: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最长延长周期数:**,延牌周期(工作日,至少*个):*个工作日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按照合同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本项目转让标的为清远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阳山分公司和阳山汽车客运站所涉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经营权和相关经济合同等组成的整体权益。本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将前述分公司予以注销,受让方另行组建经营实体(以工商登记为准)或以自身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再以前述分公司名义开展经营,但过渡期内经转让方同意为理顺事务衔接的除外,否则,造成前述分公司或转让方损失的,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无条件赔偿一切损失。 *.本次转让标的涉及国有划拨用地,由受让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转让方负责协助,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因土地性质无法过户,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撤销或变更本次交易,也不得以此为由向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主张索赔或任何其他权利。 *.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向阳山县交通运输局、清远市交通运输局申请更新企业道路运输许可和客运标志牌经营许可,转让方无条件配合。若受让方未能获得相关行政许可,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撤销或变更本次交易,也不得以此为由向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主张索赔或任何其他权利。 *.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财兴资评字(****)第 ***号)。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财兴资评字(****)第 ***号):“阳山客运站名下产权证号为粤(****)阳山县不动产权*******号的房产坐落在阳山县阳城镇西社区商业大道**号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用途:公共运输(检测站),目前出租给阳山县粤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使用,且在阳山县粤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核算,未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特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本项目所涉经营权、债权债务和相关经济合同等细节内容,请联系转让方尽调获取,转让方联系方式请通过交易机构获取。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受让方须按照《资产交易合同》及附件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不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备注:***************+保证金 |
| 保证内容 | (*)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 处置方法 |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清远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清远市新城凤鸣路客货汽车总站六楼 | |
| 法定代表人 | 朱洪兵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 监管机构属地 | 广东省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 | 其他类型:关于粤运交通所属清远粤运阳山资产组公开挂牌转让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复函 |
| 批准日期 |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粤运交通所属清远粤运阳山资产组公开挂牌转让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复函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黄小姐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天河北路**号时代广场中座*楼 |
| 交易机构网址 | *****://***.******.***/;*****://***.******.***.**/ |
| 补充披露信息 |
|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