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5-08-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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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苏州颐泽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出租苏州市吴江区澜溪二路****号颐和公馆配套商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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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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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 苏州颐泽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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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苏州市吴江区澜溪二路****号颐和公馆配套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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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止日期: | ****年*月*日*****年*月**日 |
*.*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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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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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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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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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落位置: 苏州市吴江区澜溪二路****号颐和公馆配套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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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无房产证: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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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面积(㎡): ***.**(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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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年代: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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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用途: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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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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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业态: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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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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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内街一层至三层。 (*)装修程度:毛坯。 (*)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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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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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价格(万元/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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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月): **个月 (含首年装修改造期*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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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每*个月支付租金,先付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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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押金(万元):相当于*个月成交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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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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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意向承租方须接受《意向客户须知》、《承诺函》等文件(具体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中所列条款,登记时盖章并签名确认后提交。 (*)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须符合业态经营要求。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该标的出租业态,不得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须守法经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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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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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增长方式:自租赁合同第一年起计,每两年在上一年的年租金基础上,租金递增*%。 (*)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出租标的交付条件为现状交付,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现有设施设备完好性。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需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和充分了解,确认并知悉房屋现状,接受以房屋现状交付,未进行实地勘查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出租标的现状确认,责任自负。房屋仅提供水电,无排油烟管道与隔油池,意向投标商户做餐饮需自行改造餐饮条件,并在取得餐饮相关证照之后方可营业。 (*)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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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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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关于物业管理需与第三方物业签订合同,需满足物业管理要求,物业费按合同标准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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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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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苏州颐泽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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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双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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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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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澜溪二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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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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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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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胡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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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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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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