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5-08-06 00:00:00
信息时间:**********
信息来源: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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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次一路道路建设工程二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舟山市普陀港福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于****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对城北次一路道路建设工程二期组织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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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 |
投标报价(元)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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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嵊泗景翔建设有限公司 |
金晓刚 |
***日历天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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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巨轮建设有限公司 |
陈东栋 |
***日历天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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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舟山正利建设有限公司 |
周银坚 |
***日历天 |
********.** |
**.** |
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评标纪要:
在资格审查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发现:(*)舟山创景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内容第③条“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该单位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桐庐瑞达建设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内容第⑤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该单位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投诉,并同时告知普陀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舟山市普陀港福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电话:************联系人:张寅
代理单位: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联系人:李云飞
行政监督部门: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联系电话:************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港福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