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5-08-06 00:00:00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海安市工网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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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海安市工网挂[****]***号 *、宗地编号:海政地复(****)*号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海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宗地编号:海政地复(****)*号 报名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挂牌时间:****年**月**日*时 至****年**月**日**时。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土地受让人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该区镇整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要求,并通过环评。
*.竞买保证金的缴纳银行由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的银行,账户由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
*.本次出让宗地土地使用权交付义务由所在区镇履行,于中买人缴清土地出让金后*个月内划交。因土地交付产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所在区镇和竞得人承担,与出让人无关。
*、土地受让人必须在土地划交后*个月内动工,竣工时间为土地划交后*年内。
*、竞得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须一次性付清出让价款,如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支付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开发建设中涉及周边地块的,由土地竞得人自行与周边地块使用人协商解决;竞得人除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外,还须按国家、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费、税。
*、本公告内容由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联系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号 联 系 人:戴女士、袁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银行账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海政地复(****)*号 李堡镇新庄村**组 ***.** 其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 ** **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