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清平彝族乡干溪沟河道清理弃渣(碎石)处置转让
2025-08-06
四川/宜宾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屏山县清平彝族乡干溪沟河道清理弃渣(碎石)处置转让
四川/宜宾-2025-08-06 00:00:00

屏山县清平彝族乡干溪沟河道清理弃渣(碎石)处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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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屏山县清平彝族乡干溪沟河道清理弃渣(碎石)处置转让项目编号:屏国资交易〔****〕*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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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转让公告

屏山县清平彝族乡干溪沟河道清理弃渣(碎石)处置资产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屏国资交易〔****〕*号

公告期

**个工作日(***** * ***** **

报名时间

***** * ** :** **** * ** ** :**

竞价时间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限时竞价时间:**:*****:** )

资审文件上传时间

********:** **** * ****:**

资格审查时间

********* :*********** :**

序号

标的名称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

清平彝族乡干溪沟河道清理弃渣(碎石)

***.****

**.**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交易须知

(一)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接受转让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本中心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中心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仅仅基于本中心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受让决定,亦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应当遵守本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转让项目的《转让公告》及交易须知。

“宜宾市国有资产电子竞价交易系统”为本中心指定的国有资产交易平台,意向受让方应通过该平台参与项目交易。

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受让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竞价的,均视为意向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屏山县清平彝族乡人民政府

注册地(住所)

屏山县清平彝族乡马鞍社区

法定代表人

吉洛卢曲

注册资本(万元)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行政机关

所属行业

行政机关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经营规模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

简介

一、标的背景:本次拍卖标的为*****线宜金高速公路***合同段***+***弃土场下方因地质条件及雨水冲刷干溪沟形成的灾害沟道弃渣(碎石资源)。该弃土场位于峡谷地带,因地质不稳定及雨水侵蚀,导致大量土方和弃渣被冲入干溪沟,形成长约****米的灾害沟道。经四川地质十二大队专业评估,该区域需进行清理整治为有效降低灾害风险,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及基础设施安全,同时科学利用弃渣资源避免浪费,根据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宾市交通运输局宜宾市水利局宜宾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砂石资源管理的通知宜资源规划发〔****〕** 号文件规定,经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充分会商研究,对干溪沟河道清理产生的弃渣资源(碎石)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处置。

二、标的概况:弃渣(碎石资源)位置:位于屏山县清平彝族乡岩坪村*组至大石村*组沟口处经纬度坐标***°*******°*****,小地名:干溪沟,斜坡发育高程约********,坡向***°弃土场内堆弃物源主要以碎石为主,石质成分主要是泥岩、砂质泥岩或长石英砂岩,碎石含量**%,局部含块石。本次受灾区域斜坡中部沟壑发育一条季节性冲沟,原始沟道宽******,沟道长约*****,平均纵坡坡度降***,上部沟道较陡,局部沟道近垂直,下部相对平缓,平均坡度约**°。

三、清理范围

河道清理长度:****米沟道面积:约**,***.*平方米渣土总量:约*.*万立方米

弃渣(碎石)储量及成分碎石占比:**%可处置弃渣(碎石)总量:*.**万立方米

四、拍卖信息:

处置起始价:***.****万元(壹佰贰拾捌万玖仟零贰拾伍元整)

竞价阶梯:*万元/次(每次加价不低于*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贰拾伍万柒仟捌佰元整)

五、风险提示:

地质风险:部分区域可能存在松散堆积体,竞买人需现场勘查确认储量。

政策风险:运输、加工需符合当地国土、环保部门要求,竞买人自行承担合规责任。

是否存在抵押、担保、租赁

是否设置保留价

是否存在优先

购买权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四川天平资产评估事务所

估价报告

编号

川天平评报字[****]****号

评估基准日

****年*月**日

转让行为

内部决议

决议机构

屏山县人民政府

决议文号

关于《清平彝族乡对干溪沟河道清理产生弃渣资源整合利用的请示》批示文件

决议内容

清平彝族乡人民政府对干溪沟河道开展清理,清理产生的弃渣(碎石)资源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

资产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

批准单位名称

屏山县人民政府

、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意向受让

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数字证书办理、网上注册、提交报名申请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等工作,并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宾市国有资产电子竞价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相关办理与项目绑定等工作。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为****年 *月**日**:**前,以电子竞价交易系统《交易保证金缴纳回执》中截明的时间为准。

(五)竞价结束后,所有意向受让方须按本项目《出让公告》要求备齐资格审查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与资格审查(后审),否则,竞价无效,出让方将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三、价款支付期限: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一)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

(二)意向受让方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宾市国有资产电子竞价交易系统”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三)转让方、受让方按照《交易合同》有关约定办理资产移交相关手续。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别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五)成交后,由转让方协助竞得者获得矿产品资源。

(六)涉及弃渣(碎石)挂牌单价不含开采、运输等成本。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弃渣(碎石)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竞买人应现场踏勘,科学的作出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产生的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八)竞得人获得挂牌弃渣(碎石)处置权后因自然因素或政策调整等情形导致导致竞得人确实无法获得该区域弃渣(碎石)的,合同相应解除。

报名

报名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先办理数字证书方可注册登录交易平台,操作流程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二、本次竞价平台为“宜宾市国有资产电子竞价交易系统”竞买人需在报名截止前完成如下流程,操作步骤可见附件:

(一)注册登录

意向登记及缴纳保证金;

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意向登记及保证金缴纳(优先承租权人上传身份证、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缴纳保证金并行使权利。)

(三)提交资格申请文件。

需在规定时间上传申请文件至交易平台,并在资格审查开始时携带身份证原件申请文件纸质原件及数字证书至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号开标厅进行资格审查

一、意向受让方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以下文件

*)申请书(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现场查勘确认书见附件

*)交易保证金缴纳回执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以下文件

*)申请书(见附件);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捺印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捺印);

*)现场查勘确认书见附件

*)交易保证金缴纳回执

竞买方式 ?公开竞价 其他()

公开竞价有关事项

如征集到*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一般竞买人和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则以起始价进行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

无合格

意向受让

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一般竞买人和行使优先购买权人)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 个周期。

?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信息发布终止。

地点

宜宾市国有资产电子竞价交易系统

相关说明

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或以上意向受让方的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按照公告规定的限时竞价开始时间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

自由竞价:取得报价资格的意向受让人在公告规定的自由竞价时限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初次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规定数额或其整数倍。在自由竞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

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若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分钟。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当前价格即为最高报价。(例:某项目在进入限时竞价期〈时间为**分钟,当前最高报价为***万元人民币〉后,在**分钟限时竞价时间内若有新的有效报价,则**分钟重新计时。若**分钟内无新的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万元人民币报价即为最高报价。)

特别提示:

*)如意向受让方在自由竞价期内未进行报价,则不能参与限时竞价。

*)意向受让方请注意起始价、加价幅度及货币单位(因网络竞价系统设置的最低报价为起始价,故第一位报价的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

*)在当前最高报价为意向受让方所有时,也可选择是否再次报价。

*)自由竞价或限时竞价时间段内,请实时关注最高报价。

*)如限时竞价期无意向受让方报价,则通过网络竞价系统确定自由竞价期的最高报价方为受让方。

*)报价期结束,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则本次网络竞价终结。

资格审查

审查方式

(勾选)

前审

提示:

*.意向受让方按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参与资格审查时,若资格审查资料未按本文件要求提供或未提交齐全的,可在系统规定截止时间前补充材料,线下提交材料的需在资格审查小组规定时间补充相关材料,但只能补充*次。

*.若资格审查方式为前审的,未参加资格前审或参加但审查不合格的,无法参与公开竞价。

?后审

提示:

*.意向受让方按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参与资格审查时,若资格审查资料未按本文件要求提供或未提交齐全的,可在系统规定截止时间前补充材料,线下提交材料的需在资格审查小组规定时间补充相关材料,但只能补充*次。

*.若资格审查方式为后审的,未参加资格审或参加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受让资格且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受让程序

第一步:确定受让方一是有效最高价成交;二是有效最高价必须高于或等于保留价(若有);三是资格审查合格。上述三条同时满足转让方确认后,方可成交

步: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价结束后受让方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一式三份并加盖双方公章(自然人捺印),交易中心、受让方、转让方各执一份

步:签订相关交易合同。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相关交易合同。

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合同生效后,交易中心将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不少于*个工作日

步:交纳转让价款。根据《交易合同》要求缴纳价款。

第六步:转让方、受让方按照约定移交标的

保证金处置

(一)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相关交易合同后勾选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并由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直接划转到转让方指定帐户;其余未竞得人保证金将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二)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转让方可以以受让方(或意向受让方)以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受让方(或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且过错方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或进行虚假竞价响应的

*.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意向受让方未参加资格审或参加但资格审不合格的成功参与竞价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放弃受让的;

*.意向受让方违反在申请受让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承诺的;

*.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和《转让公告》及附件相关规定,影响竞价公正性的。

*.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交易合同的;

*.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十一、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以附件为准

、联系信息

(一)转让方:屏山县清平彝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清平彝族乡马鞍社区

现场查勘:公告截止日前每个工作日*:**—**:**,**:**—**:**请持单位介绍信。

(二)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钟女士顾先生 联系电话:************/*******

址:屏山县新县城行政中心一号楼一楼

(三)网络竞价系统技术服务公司(北京筑龙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十三、免责申明

一、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委托人提供的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不能视为对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本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我中心提请意向受让方认真查验标的和阅读涉及本项目转让的相关资料(如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等),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地查勘、咨询相关部门等方式多方了解标的的所有情况,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价值、质量、权证办理及过户、转让标的接收、拆除、清运、搬离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做出自己的判断。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标的的相关情况,认可项目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竞价结果由意向受让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此郑重声明:不对标的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不对标的的品质承担担保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及时关注项目动态和本中心信息通知,并对参与网络竞价的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参与竞价或因自备的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出现以下情况,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价活动的时间以报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由于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报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等原因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因下列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转让方、市场监管、司法等监管部门紧急要求网络报价中止或终止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

*)交易系统服务器机房网络、互联网或本中心网络出现故障的;

*)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因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通过本中心指定终端参与竞价活动时客户端出现故障的;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接到挂牌申请人或有权部门作出的暂缓竞价通知的。

四、当上述第条第(款问题解决后,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视情况终止报价或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意向受让方。

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

(一)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的起始价为暂缓前的最高有效报价,原最高有效报价者享有继续竞价时起始价优先权;


附件

公告附件:屏山县清平彝族乡干溪沟河道清理弃渣(碎石)处置资产转让公告***************.***
转让文件:屏山县清平彝族乡干溪沟河道清理弃渣(碎石)处置资产转让公告***************.***
其他文件:附件: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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