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5-08-06 00:00:00
金寨县史河路商业街项目策划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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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史河路商业街项目策划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史河路商业街项目策划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罍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号*楼***室
成交金额:陆拾万元整(小写:******.**)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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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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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金寨县史河路商业街项目策划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金寨县红军广场商业街项目位于金寨老城区梅山镇,南部毗邻梅山水库,北接红军广场。项目占地面积约**亩。本次策划范围包括对金寨县的文化挖掘,城市商业的研究以及项目所在的地块分析,结合对标案例进行商业街的定位思考,从而给出项目的打造策略并提供业态意向和运营策略等内容。 服务要求:具体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完成策划方案。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明生、付启利、王永红、廖军、王永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上海大厦 ** 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金寨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上海大厦 ** 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