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8-06 00:00:00
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城西新村四期项目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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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城西新村四期项目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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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城西新村四期项目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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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城西新村四期项目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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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
疑问*.我司业绩资料中合同所描述的住宅楼和商品房等是否可以作为证明其建筑类型为民用建筑的依据?
回复:可以。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疑问*.我司提供由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颁发的“****年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实力数据统计结果”,“****年度上海市建筑业诚信企业”以及“****年度上海市建筑业诚信企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企业实力认定的成果要求?
回复: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疑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人为“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中招标人为“庐江高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请明确投标文件中招标人如何填写?
回复:本项目招标人为“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疑问*.我单位复核*标段工程与清单工程量误差较大,建议复核后调整(图片见附件)。
回复:已复核,清单工程量无误,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疑问*.基坑支护分部分项第**项“钢筋接头”控制价综合单价为*.**元/个,该价格低于施工成本价且远低于市场询价,其它相同子目余同,请核实后并调整。
回复:已复核,综合单价无误,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疑问*.土石方工程中分部分项第*项“余方弃置”综合单价为**.**元/立方米,该价格远低于施工成本价且远低于市场询价,其它相同子目余同,请核实后并调整。
回复:已复核,综合单价无误,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疑问*.土石方工程中分部分项第**项“回填方*中粗砂”综合单价为***.*元/立方米,该价格远低于施工成本价且未按**定额正常组价,其它相同子目余同,请核实后并调整。
回复:已复核,综合单价无误,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疑问*.地下室工程中分部分项第***项“墙面装饰板***厚*******机房专用珍珠岩吸声板”综合单价为**.**元/平方米,该价格低于施工成本价且远低于市场询价,请核实后并调整。
回复:已复核,综合单价无误,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疑问*.**#社区配套土建分部分项第**项“木质门”综合单价为***.**元/平方米,该价格远低于成本价及市场询价,请核实后并调整。
回复:综合单价应为***.**元/平方米,因此项调整对最高投标限价影响较小,最高投标限价不再调整。此部分价格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疑问**.请提供*、*标段地下车库划分线。
回复:详见招标图纸。
疑问**.我单位复核*标段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误差较大,建议复核后调整(图片见附件)。
回复:已复核,清单工程量无误,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疑问**.地库土建工程分部分项第***项“墙面装饰板”**厚*******机房专用珍珠岩吸声板控制综合单价为**.**元/平方米,此价格远低于市场询价及施工成本价,其它相同子目余同,请核实后并调整。
回复:已复核,综合单价无误,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疑问**.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城西新村四期项目**标段未看到地下室安装工程清单,是否为清单漏项,请核实并调整。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范围划分。
疑问**.土石方工程中余方弃置控制价综合单价**.**元/*?,最高投标限价余土外弃运距按*公里计算,经踏勘现场并结合项目周边弃土点情况,此价格远低于市场价,请核实并调整。
回复:已复核,综合单价无误,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疑问**.本项目《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仅有综合人工(包含机械人工)调差,建议增加钢筋、混凝土等主要材料调差。
回复:不调整。
疑问**.投标文件软件版中商务文件投标函、报价文件投标函与招标文件纸质版格式稍有不一致,请问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重新放一遍招标文件纸质版格式的投标函?
回复:详见本项目答疑*。
疑问**.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我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是否可以与不同联合体成员方组成联合体参与两个标段投标?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要求: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段。
疑问**.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城西新村四期项目*标段和*标段商务文件投标函和报价投标函招标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有出入,请问是否需要重新上传投标函?如需重新上传请明确上传节点。
回复:详见本项目答疑*。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澄清
*.投标人须按照本补疑发布的后缀名为****的答疑澄清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编制内容仍按原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交通路**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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