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2025-08-06 00:00:00
西安市水利水土保持工作总站关于西安市高陵区地铁**号线杏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杏王安置楼)和雁塔区西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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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我站对西安市高陵区地铁**号线杏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杏王安置楼)和雁塔区西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请按相关规定向西安市水利水土保持工作总站查阅。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西安市政务中心水务局窗口)************(西安市水利水土保工作总站)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锦路**号
邮 编:******
西安市水利水土保持工作总站
****年*月*日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文号 | 批准时间 | 办理结果 |
西安市高陵区地铁**号线杏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杏王安置楼) | 西安市高陵区丰正杏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陕西苏赫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陵区张卜街道 | 市水保许决〔****〕**号 | ****.*.** | 准予行政许可 |
雁塔区西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 陕西长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盛启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 | 市水保许决〔****〕**号 | ****.*.** | 准予行政许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