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2025-08-06 00:00:00
集体婚礼婚庆服务意向公开(*****************)(第*包)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聘请地方婚庆公司开展集体婚礼活动服务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公布:
一、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集体婚礼婚庆服务项目。
*.交付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预算经费:该项目预算经费*.****万元。
*.初步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二、采购需求条件
*.场地布置:乙方负责婚礼现场整体布置,包括舞台搭建、背景装饰、鲜花布置、充气拱门、打卡留念区域、彩烟墙、灯光音响设备租赁及调试等,布置材料应符合环保、安全标准,不得使用对人体有害物质,现场布置风格和效果需符合甲方确认的策划方案,在婚礼开始前**小时完成布置并经甲方验收。
*.婚礼主持:乙方安排具有*年以上主持经验、专业资质的婚礼主持人为甲方集体婚礼提供全程服务。主持人应提前与甲方沟通,熟悉婚礼流程,确保婚礼仪式庄重、温馨、流畅符合婚礼主题。若婚礼当日该主持人因不可抗力无法主持,乙方应立即提供同级别及以上主持人替代。
*.化妆造型服务:乙方为新人提供婚礼当天全程跟妆服务,包括试装及婚礼当天的妆面设计、发型设计,使用(化妆品品牌)等符合质量标准的化妆品,确保妆容自然、持久。
*.婚纱租赁:乙方为新娘提供婚礼当天婚纱租赁,婚纱款式由乙方提供选择,婚纱尺码由甲方提供,配套头纱及婚鞋。
*.婚房布置:布置包括场景搭建(背景墙装饰、天花板悬挂装饰、地面铺设装饰)、装饰物品点缀(使用鲜花。气球、彩带、灯笼、喜字等)。
*.迎亲道具:乙方负责提供迎亲环节所需道具,如迎亲堵门游戏道具(包含不限于问答卡片、眼罩、指压板等)、彩带、礼炮等,保证道具数量充足、质量完好,能正常用于迎亲活动。
*.婚车布置:根据婚礼主题和甲方喜好进行设计,以鲜花装饰为主,搭配彩带、气球、婚车拉花等元素,营造浪漫、喜庆的氛围。鲜花应选用新鲜、高品质的花材,颜色与婚礼主题色调一致。
*.伴手礼服务:乙方根据甲方婚礼主题和要求,定制婚礼伴手礼。伴手礼包含马克杯,设计需融入婚礼元素,体现婚礼主题风格,并在设计完成后提供设计稿供甲方确认,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数量进行制作,确保每份伴手礼质量合格、包装精美,符合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和外观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
*.报价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报价供应商应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报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报价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视为围标、串标,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报价人应妥善保管招标文件等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履行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人员透露传播项目清单内容。成交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严格履行协议中关于活动开展期间行为规范、人员信息管理等各类要求。
*.本项目须签订保密承诺书。
四、意见反馈公示期
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日。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方式:************转******
联系人:康先生(***********)、王先生(***********)
六、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详见附件*),请在公告期内,采取专人书面送达递交我单位或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我单位。需提供意见建议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电话沟通后,邮件主题为: 婚庆公司开展集体婚礼活动服务+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附件提供意见建议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格式),发送至*******@***.***。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七、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我单位管理部门反馈。
监督热线:************转******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公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本公示仅为需求公示,不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