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城镇管道燃气建设项目(二期)第2次答疑澄清
2025-08-06
贵州/黔东南 变更澄清
黎平县城镇管道燃气建设项目(二期)第2次答疑澄清
贵州/黔东南-2025-08-06 00:00:00

黎平县城镇管道燃气建设项目(二期)第*次答疑澄清

来源: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 文章字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黎平县城镇管道燃气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没有内容,招标文件正文第**页*.*.*的投标有效期为***天,现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投标有效期进行补充说明投标有效期:***天,因没有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故不进行延期。

特此通知!

黎平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黔东南州交旅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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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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