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重点医院先进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珠三角一)项目-CT(CZ2025-1103)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事项
2025-08-06
广东/广州 变更澄清
广东省重点医院先进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珠三角一)项目-CT(CZ2025-1103)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事项
广东/广州-2025-08-06 00:00:00

广东省重点医院先进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珠三角一)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重点医院先进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珠三角一)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包*评分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

第四章 评标

原文:

采购包*(***):

重要技术指标响应情况 (**)

本项目中,标“▲”的为重要条款(共**项),全部满足得**分,每满足*项得*分。【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需求要求为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则需提供下列四类材料之一:(*)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货物制造商盖章的技术参数确认函;(*)货物制造商盖章的产品白皮书。未提交任何证明材料的的视为“不满足采购需求”。】

现文:

采购包*(***):

重要技术指标响应情况 (**)

本项目中,标“▲”的为重要条款(共**项),全部满足得**分,每满足*项得*分。【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需求要求为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则需提供下列四类材料之一:(*)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货物制造商盖章的技术参数确认函;(*)货物制造商盖章的产品白皮书。未提交任何证明材料的的视为“不满足采购需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 ,请访问网址*****://***.******.**/****/*******.*****。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先烈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婧茹(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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