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14甲二石也至西岔公路养护工程-C114甲二石也至西岔公路养护工程施工1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8-06
内蒙古/呼和浩特 中标结果
C114甲二石也至西岔公路养护工程-C114甲二石也至西岔公路养护工程施工1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呼和浩特-2025-08-06 00:00:00

****甲二石也至西岔公路养护工程*****甲二石也至西岔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项目概况
标段:****甲二石也至西岔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标
** 中标候选单位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投标报价(元人民币) 修正价 计划工期 排序 ******* ***日,**** 年 * 月 ** 日开工,**** 年 ** 月 ** 日交工,工期共计 *** 日历天 *
* 内蒙古祥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日,****年*月**日开工,****年**月**日交工,工期共计***日历天 *
* 内蒙古中立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 *
否决投标单位及理由:
五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提交投诉书。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清水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

电 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水河县公路建设养护保障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蔡乌云

电 话:***********

招标代理:内蒙古晟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滨河南路楠湖郦舍第**号楼*单元***室

邮 编:******

电 话:***********

联 系 人:冯女士

六 备注
七 发布媒体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电子招标:
单位工作账号********单位工作账号************
单位名称内蒙古晟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名称清水河县公路建设养护保障中心
项目负责人周建东法人代表胡俊文
联系人冯晓娜联系人蔡乌云
电话***********电话***********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地址(邮编)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滨河南路楠湖郦舍**号楼*单元***室(******)地址(邮编)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交通运输局办公楼
公示文件: ****评标结果公示.***
附属文件:
退回理由(同意发布不用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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